合肥市补办房产证检测鉴定专业单位
⒈地基基础子单元安全性评级经现场检查,建筑物周边散水局部出现裂缝或与房屋主体脱开现象; 上部结构未发现因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框架柱、梁、板明显变形和开裂现象。根据上部结构反应情况,地基基础子单元安全性等级间接评定为Bu级。
⒉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安全性评级⑴按结构承载功能等级评定经现场检查,二层(12-13)轴交(1/B-D)轴板板底存在露筋现象,该楼板评定为du级,其余各层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构件未发现明显开裂或变形,梁、柱节点无明显缺陷,工作状况正常;一层~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构件承载能力均满足规范要求;构件连接方式正确;一层柱、梁构件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u级,一层板构件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u级。二层~三层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u级。根据一层~三层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安全性等级评定结果,一层~三层承载功能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u级。根据一层~三层承载功能的安全性等级评定结果,上部结构承载功能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u级。⑵按结构侧向位移等级评定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布置7个测点量测结构层间侧向位移,各测点侧移方向无明显一致性,实测层间侧向位移为H/537,根据《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各个测点侧向位移均未超过规范顶点侧向位移限值(H/200)。结构侧向位移等级评定为Bu级。⑶按结构整体性等级评定本工程结构平面布置基本规则,构件选型正确,传力路径较清晰,框架均双向拉通,可形成完整系统,整体布置合理。结构整体性等级评定为Bu级。⑷综合考虑结构承载功能等级、结构侧向位移等级以及结构整体性等级,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u级。
⒊围护系统承重部分子单元安全性评级经现场检查,一、三层填充墙体及外墙出现明显开裂,裂缝宽度测读值为2.76mm,参照《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第5.4.6条第二款规定,裂缝宽度测读值未超出规范要求;屋面及外墙未见明显渗水现象,其余门窗等围护结构工作状态未见明显异常。综合考虑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评定结果,围护系统承重部分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u级。
⒋鉴定单元安全性评级 根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各子单元安全性等级评定结果,本工程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su级,基本满足规范要求,可满足房屋安全使用。
建筑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的要求。但现实生活中,会有很多原因导致建筑物不能满足预定功能,如设计不周或有误、施工质量差、使用或改造不当、使用环境恶化等。
为了解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是否满足要求,需要对结构进行检测、鉴定,对其性做出正确的评价,然后进行维修或加固,以提高结构的安全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1、基本规定
1.1检测范围和分类
建筑结构的检测可分为在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和既有建筑结构性能的检测。这两类检测内容大致相同,只是既有建筑物结构性能检测可能面对的结构损伤与材料老化问题要多一些,现场检测遇到问题的难度要大一些。
1.1.1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
(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2)对施工质量的抽样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
(3)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需要通过检测进一步分析结构的性;
(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通过检测分析事故的原因及对结构性的影响。
1.1.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既有建筑结构结构性能的项目进行检测:
(1)建筑结构安全鉴定;
(2)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3)建筑大修前的性鉴定;
(4)建筑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
(5)建筑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要继续使用的鉴定;
(6)受到灾害、环境侵蚀等影响建筑的鉴定;
(7)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建筑结构的检测应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评定或建筑结构性能的鉴定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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