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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理流程,房屋安全鉴定的评价方法
房屋安全鉴定分为构件、子单元以及鉴定单元等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又包括四个等级,可以是组合件,也可以是一个片段。其中,构建是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基本鉴定单位。而子单元又由构件组成,通常情况下,民用建筑的鉴定标准包括地基基础、围护结构和上部承重结构等三个子单元。房屋的安全鉴定应依照相应的步骤和项目进行,一般采用逐层评定的方法:①依据各检查项目中构件的评定结果来确定构件等级。②依据各构件和各检查项目的评定结果来确定子单元的等级。③通过子单元的评定来确定单元等级的鉴定。
1.1 构件的安全鉴定
构件分为混凝土结构构件和砌体结构构件。对它们进行安全鉴定时,应依据构件的承载能力、变形、裂缝以及构造等检查项目,对受检构件进行分别的评定,以一级作为标准评定构件的安全性等级。例如按构件的承载能力、构造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进行安全评定时,应首先对检查项目等级进行分别的评定,然后取一级做为构件承载力或构造的安全等级。当构件安全性超出构件承载的变形或位移评定时,应注意的是:当析架的挠度实测值在计算跨度1/400以上时,应对构件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验算过程中,应注意由位移所产生附加应力的影响,评级时应注意:①验算结果大于bu级,可认为是bu级,但应附加观察一段时间。②验算结果小于bu级,应依据实际情况定为du或cu级。若混凝土构件出现以下裂缝情况时,应作为不能继续承载裂缝:主筋锈蚀产生的裂缝,宽度在1mm以上;构件因温度收缩而出现的裂缝,宽度超过相应标准规定,且对结构受力产生明显影响作用的。
1.2 子单元及鉴定单元的安全鉴定
子单元及鉴定单元的安全鉴定主要由地基基础、围护结构以及上部承重结构等组成。对于地基基础的安全鉴定则分为桩基、地基和斜坡三个检查项目,桩、基础两个主要构件。
对地基安全性进行评定时,应根据相关岩土勘察档案和检测资料完整度、土层的分布情况,使用原位测试、原状土室内力学性能试验等方法进行地基的检验。若施工现场的条件允许,可通过荷载试验确定桩基的承载能力。当地基范围出现受力软弱层时,应依照相关要求、规定验算地基的承载能力。

对基础安全性进行评定时,应依据原设计、检测、施工以及工程验收时的相关文件进行分析。必要时可以向设计和施工人员进行验证,也可通过局部开挖,抽取、试验材料的性能、外观质量等数据。若检测过程中发现桩基有裂缝或局部损害的现象,应及时查明裂缝出现的原因及程度,对基础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和分析。


2. 房屋的安全鉴定方法
2.1 鉴定前准备
进行房屋的安全鉴定前,应收集、整理房屋的原始资料,例如房屋的结构类型、建造时间、面积、施工单位及层数等。若无法证实以上内容,应相施工负责人或单位知情人员进行详细的询问。尽量全面掌握房屋的实际情况,为安全鉴定打好基础。房屋的综合评定应包括三个步骤:①鉴定构件的危险性,并进行等级评定。②鉴定房屋地基基础、围护结构等组成的危险性。③鉴定房屋的危险性。
2.2 构件的危险性鉴定
对构件的危险性进行鉴定时,应重点针对于危险点的判别。地基、混凝土以及砌体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1 地基基础的危险性鉴定

房屋地基基础分为基础和地基两部分,地基基础的检查重点在于承重砖墙与基础连接处的斜向阶梯状裂缝、竖向裂缝以及水平裂缝等状况,房屋倾斜移动状况,框架根部与基础连接处水平裂缝的状况,地基稳定、滑坡、开裂和土质变形状况。地基的危险状态包括:地基产生沉降,且沉降量大于国家规定标准;地基沉降速度大于4mm/月;地基出现不稳定滑移,对上部结构产生显着影响;基础有腐蚀、折断、老化等现象,导致结构产生明显的位移、裂缝或扭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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