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机
首页 > 供应商机 > 新市区房屋质量检测单位 房屋质量检测鉴定单位 全国检测单位
安全质量检测可靠性检测 检测方法目测、量尺、探针 适用范围幼儿园、中小学、培训机构等 检测内容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 检测范围全国 检测项目楼房完损性鉴定,厂房检测 服务合同一式三份 是否现场检测 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A、B、C、D 四等级
一般房屋鉴定检测过程:
1、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2、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3、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一般房屋应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292-201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结构安全使用性评定。
常用地基处理方法
旧有建筑物改造时,一般均可引起地基上荷载的变化。通常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I)加固基础,扩大基底面积,使新增荷载由扩大的基底面积来承担。
(2)分析原有建筑物的荷载情况及基础资料,确定原设计中承载力是否留有可供利用的余地。
(3)将原有建筑上可以拆除的设备、墙体拆除,或用轻质材料代换来平衡附加荷载。上述三种方法,都有诸多限制条件。而对于许多工期要求紧、现场拥挤、投资有限制、施工复杂而又缺乏原始设计资料的工程则可以利用在荷载长期作用下,原有地基承载能力的提高这一经济、有效的方法。
2 原有地基承载力确定
2.1原有地基承载力提高的机理
在荷载长期作用下,原有地基承载力提高,这主要是因为地基受荷后产生了压密固结。具体表现为
(1)土体矿物颗粒本身的压缩;(2)孔隙中水和空气的压缩;(3)水和空气从空隙中被挤出.主要表现为土中孑L隙体积的减少,土体颗粒相应发生移动,靠拢挤紧,从而使其压缩模量增加,强度提高。
新市区房屋质量检测单位
原有房屋加层改造检测报告——加层岩土勘察 
2.1勘察方法和手段的选择
根据拟增层建筑物设计条件、原有建筑物设计条件、地基土质条件、增层方法以及场区的施工条件等综合考虑采用的勘察方法和手段。宜采用常规勘察方法,必要时辅以勘察手段。需要遵循的原则是:根据建筑物的情况和原程勘察情况决定是适当补充勘探孑L或是对原位测试孔进行补充勘察,抑或是重新对建筑场地进行勘察。
2.1.1常规勘察方法
通过钻探、取样,并辅以原位测试手段(如标准贯入试验、重(轻)型动力触探试验等)或载荷试验来综合评价地基土的性质。
2.1.2勘察手段
通过探坑(槽)、井探、地球物理方法等手段来了解基础条件和地基土层条件。探坑(槽)方法因施工简便、效果直观,因而常被采用。采用探坑(糟)法进行勘察一般遵循以下原则:①探坑(槽)的数量宜根据建筑物的尺寸来定,同时考虑勘察的预算情况。②探坑(槽)的位置宜布置在建筑物的角点和边线的中点,若建筑物有肉眼可见的裂
缝,也应在裂缝处适当布置探坑(槽)。③探坑(槽)的深度宜挖至露出基础底面,并深入至直接持力层一定深度,若为填土地基,则应挖透填土层至天然土层。
2.2地基条件的评价
分析勘察结果,对地基条件进行评价,并对建筑物的原勘察报告进行校核。
新市区房屋质量检测单位
房屋加层改造检测——房屋加层改造检测实例: 
本工程位于莆田市,于1995年建成为二层砖混结构,后于2014年加盖一层,现为3层混合承重结构,一层和二层均采用普通砖承重,三层采用现浇混凝土柱和混凝土砌块共同承重;楼盖、屋盖均为现浇混凝土结构,房屋高度为10.8m,建筑总面积为804.4m2。本工程地处抗震设防烈度7度(0.10g)区,抗震设防按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年,后续使用年限按40年考虑。根据结构布置情况,按1个单元进行结构安全性评级。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标准》(GB 50292-2015),本工程单元的安全性等级评为Csu级。
新市区房屋质量检测单位
原有房屋加层改造检测报告——加层岩土勘察 
2.1勘察方法和手段的选择
根据拟增层建筑物设计条件、原有建筑物设计条件、地基土质条件、增层方法以及场区的施工条件等综合考虑采用的勘察方法和手段。宜采用常规勘察方法,必要时辅以勘察手段。需要遵循的原则是:根据建筑物的情况和原程勘察情况决定是适当补充勘探孑L或是对原位测试孔进行补充勘察,抑或是重新对建筑场地进行勘察。
2.1.1常规勘察方法
通过钻探、取样,并辅以原位测试手段(如标准贯入试验、重(轻)型动力触探试验等)或载荷试验来综合评价地基土的性质。
2.1.2勘察手段
通过探坑(槽)、井探、地球物理方法等手段来了解基础条件和地基土层条件。探坑(槽)方法因施工简便、效果直观,因而常被采用。采用探坑(糟)法进行勘察一般遵循以下原则:①探坑(槽)的数量宜根据建筑物的尺寸来定,同时考虑勘察的预算情况。②探坑(槽)的位置宜布置在建筑物的角点和边线的中点,若建筑物有肉眼可见的裂
缝,也应在裂缝处适当布置探坑(槽)。③探坑(槽)的深度宜挖至露出基础底面,并深入至直接持力层一定深度,若为填土地基,则应挖透填土层至天然土层。
2.2地基条件的评价
分析勘察结果,对地基条件进行评价,并对建筑物的原勘察报告进行校核。
2.2.1 地基土质
①地基土质情况:土质成因年代、岩性、物理指标(颜色、孑L隙比、天然含水量、失陷性等)和力学指标(压缩模量、抗剪强度指标等)。②地基土层的均匀性。③评价地基在原有建筑物荷载的作用下是否已产生压密效果而得到改善。
2.2.2地下水条件
包括勘察时地下水性质、层数、水位标高、水质腐蚀性评价及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规律等。
2.2。3建筑抗震设计条件
包括地震基本烈度、地震影响、建筑场地类别、场地土类型、场地土液化特性、软弱土震陷问题。
2.2.4地基承载力
地基承载力的评价方法有:①试验法:属常规勘察方法,包括载荷试验法和室内土工试验法。②经验法:根据地基土压密效果、上部荷载增层情况、地下水位升降情况等综合确定。地基承载力是决定原有建筑物增层可行性的关键性因素,因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不同,原有建筑物勘察时评价地基承载力的方法和拟增层建筑物勘察时评价地基承载力的方法可能不同,所以增层勘察时地基承载力应以现行的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评价,并尽可能对原地基承载力重新评价,以获得新旧承载力在量值上的一致。对于采用直接增层法和改变荷载传递法增层的建筑物,若勘察时可对原有建筑基础范围内的直接持力层土质进行评价,其地基承载力可按勘察时获得的资料评价。若勘察时无法对原有建筑基础范围内的直接持力层土质进行评价,其地基承载力可按以下经验方法确定:①有成熟经验的地区,地基承载力按成熟经验确定。②无成熟经验的地区,若地基经过长期压密,当建筑物长期使用、未出现裂缝和异常变形、地基沉降均匀、上部结构刚度较好时可采用以下方法确定地基承载力:
2.2.5地基沉降
根据已有的沉降观测资料和肉眼可见的沉降裂缝等,分析其与地基的均匀性(不均匀性)、上部荷载情况、地下水情况是否有相应的对应关系,计算分析增层时随着荷载的增加是否会加剧地基的沉降,并根据加荷的高度和荷载情况预估沉降趋势和沉降量,为地基基础方案的确定提供基础技术依据。
建筑物的承载力验算应包括:
(1)地基承载力验算;
(2)基础抗冲击验算;
(3)对砖混结构,要进行承重墙承载力验算;
(4)对框架结构,要进行框架承载力验算;
(5)在楼面荷载下承载力验算;
(6)需要接楼梯的部位,楼梯梁的承载力验算

新市区房屋质量检测单位